《会计法》要求各单位必须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完整。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也不得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1. 会计账簿的设置要求
- 依法设置:各单位必须根据《会计法》的规定,设置符合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会计账簿。
- 真实、完整:会计账簿必须真实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得有任何虚假记载或遗漏。
2. 单位负责人的职责
- 真实性保障:单位负责人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承担首要责任。
- 监督职责:负责人需确保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并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3. 会计机构与人员的职责
- 会计核算: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
- 监督与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 **违法行为: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4. 法律责任
- 禁止行为: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也不得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
- 违法后果: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面临法律责任,包括罚款、行政处分甚至刑事责任。
5. 统一会计制度
- 制度依据:国家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并公布。
- 适用范围:所有单位必须遵守统一的会计制度,确保会计工作的规范性和一致性。
总结
《会计法》通过明确会计账簿的设置要求、单位负责人与会计人员的职责以及法律责任,保障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供了法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