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0分
在新高考“3+2+1”模式下,文科考生的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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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考科目
包括语文、数学、外语,每科满分150分,总分为4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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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考科目
文科考生需从物理/历史中选择1门(100分),从化学/生物/政治/地理中选择2门(每科100分,按等级分计入),总分为3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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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素质评价
满分100分,按等级分计入总成绩。
总分计算公式
$$
\text{总成绩} = 450 \ (\text{必考科目}) + 300 \ (\text{选考科目}) + 100 \ (\text{综合素质评价}) = 750 \ \text{分}
$$
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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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考科目采用等级分制,不同省份具体赋分规则可能略有差异,但总分仍为7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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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模式旨在全面评价学生的学科基础与综合素养,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