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学考的合格标准及要求如下:
一、合格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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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等级 :采用A、B、C、D、E五级划分,其中C级及以上为合格,D级或E级为不合格。具体分数范围因地区略有差异,但普遍以60分作为C级下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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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比例 :E等(不合格)比例通常不超过5%。
二、考试科目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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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 :物理、化学、生物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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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 :政治、历史、地理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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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考科目 :信息技术(部分省市含通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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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标准 :所有科目均需达到C级及以上,且单科成绩不低于25分。
三、成绩用途
学考成绩不计入高考总分,但作为高中学业水平的重要证明,部分省份会作为高校录取的参考依据。
四、考试时间
通常每年组织2次,分别在12月和6月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