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学考录取规则主要分为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和院校专业录取规则两个层面,具体如下:
一、平行志愿投档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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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排序与检索
所有考生按学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投档时依次检索考生填报的院校专业组志愿,档案投档后不再检索后续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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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优先与专业志愿优先的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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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优先 :同一专业组内按分数高低录取,高分考生优先获得专业资格,例如会计专业仅招1人时,计算机类2个名额会优先录取分数更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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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志愿优先 :同一专业组内先到先得,要求考生第一志愿填报专业需与后续志愿形成冷热梯度,避免因不服从调剂导致退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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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院校专业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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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流分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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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优先 :适用于超40%院校,高分考生更易被录取,建议考生将最想去的6个专业填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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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志愿优先 :适用于超90%院校,考生需精准填报第一志愿,后续专业需有明显分数或冷热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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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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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需注意专业梯度,避免“冲稳保”策略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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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科批次“3+证书”考生填报志愿时,部分院校无调剂选项,需谨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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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关键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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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绩要求 :高职院校统一要求考生达到1C+2D的等级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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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类招生 :综合评价招生等特殊渠道会将学考成绩折算进总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