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专升本政策,自荐生和校荐生在名额分配上不存在冲突,具体如下:
-
独立录取机制
校荐生和自荐生分别通过不同渠道录取,互不影响。校荐生按高校招生计划录取,自荐生则通过单独划线、增列计划的方式录取。
-
不占校荐名额
自荐生不占用校荐生的招生计划名额。即使校荐生批次未被录取,自荐生仍可通过自荐资格报考其他院校。
-
分数线差异
校荐生以招生计划内最后一名成绩为最低线,自荐生仅需达到校荐生最低线即可被录取,两者分数线不同。
-
填报限制
自荐生仅能填报获得自荐资格的高校,校荐生可填报专业内任意高校,志愿数量也存在差异(自荐生最多70个,校荐生最多30个)。
总结 :两类考生在录取流程、名额分配、分数线等方面均独立,互不冲突,考生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