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的《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醉驾不立案的最新政策如下:
一、不立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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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标准 :血液酒精含量≥80mg/100ml时,需结合具体情节判断是否立案。若符合以下任一情形,可认定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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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清酒精含量<150mg/1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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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情况驾驶(如急救伤病人员)且非紧急避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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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距离驾驶(如小区、停车场挪车、接驳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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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轻微情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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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处理 :包括逃逸、顶替检测、故意混淆饮酒时间等行为,将直接以查获后酒精含量作为认定依据。
二、处理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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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严相济 :对符合不立案条件的案件,可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或不起诉,但党员、公职人员仍可能面临党纪政务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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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缓刑 :如造成交通事故致人轻伤以上或特定危险驾驶行为,将明确排除缓刑适用。
三、法律依据
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及《意见》第十二条,不立案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送达控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