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拨款主要由各级财政部门负责拨款,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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拨款主体
财政拨款由各级人民政府的财政部门(如财政部、地方财政厅/局)按预算安排执行,属于政府财政支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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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规定
国务院及财政部、税务主管部门可能对特定领域或单位有特别拨款规定,需遵循其专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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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流向
资金通过财政部门下属机构逐级拨付,最终到达预算会计单位(包括主管单位、二级单位、基层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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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范围
用于支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开展公共服务、科研、教育、卫生等公益活动,资金具有无偿性。
总结 :财政拨款的核心拨款部门是各级财政部门,具体操作需结合国务院及专项主管部门的特别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