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纪检监察委**地址为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45号,邮编110003。群众可通过来信、来访、网络和电话四种方式反映问题,其中来访接待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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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举报
邮寄地址需明确标注"辽宁省纪委监委**室收",建议使用邮政挂号信或EMS确保投递安全,内附举报材料应事实清晰、证据充分,避免匿名举报影响核查效率。 -
现场来访
接待地点设有安检通道和登记窗口,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建议提前整理好书面材料、证据清单,5人以上集体访需推选不超过3名代表。 -
网络举报
可通过辽宁省纪委监委官网"我要举报"专栏提交电子材料,支持上传图片、视频等附件(单文件不超过10MB),系统会自动生成查询码便于后续跟踪。 -
电话渠道
全省统一举报热线024-12388提供24小时语音服务,人工接听时段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异地拨打需加拨沈阳区号。
需要注意的是,所有举报内容将严格保密,诬告陷害需承担法律责任。建议实名举报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纪检监察机关对实名举报优先办理、限期回复,重大线索可申请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