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驾驶证降级再恢复新规明确:符合条件的A/B类驾照持有人,可在63周岁前免试恢复原准驾车型。新规覆盖超龄换证、自愿降级等情形,恢复后驾驶资格有效期受年龄上限限制,但需确保驾驶证无吊销、记满12分等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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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人群:曾持有A1/A2/A3/B1/B2等准驾车型的驾驶人,若因年满60周岁办理超龄换证、57周岁以上自愿降级,或仅持有M/N/P准驾车型被注销的,可在未满63周岁前申请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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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试条件:系统自动核准通过后,无需参加考试即可恢复原准驾车型,但需满足驾驶证状态正常(无吊销、撤销、记满12分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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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限制:恢复的驾驶资格截止日期不得超过准驾车型的年龄上限。例如,62周岁以上可同步申请延长驾驶资格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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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情形:自愿降级或非年龄原因导致的降级(如交通事故、记分违规)需通过增驾考试恢复,且需满足特定观察期和事故记录要求。
提示:新规为高龄驾驶人提供了便利,但恢复资格后仍需定期审验,确保身体状况符合安全驾驶要求。建议通过交管12123APP或车管所窗口查询个人资质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