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大学自考学位授予条件明确要求:毕业生需在获得本科证书后两年内申请,总平均成绩≥65分(不含实践课),通过外语水平考试(如英语二60分或PETS-3笔试合格),且毕业论文合格(查重率≤25%)。**
- 时效与次数限制:学位申请仅限一次,需在毕业两年内提交,逾期或未通过者不予补授。
- 成绩要求:专业课程平均分≥65分,体育课、毕业论文等实践环节不计入总评。
- 外语水平:可通过统考英语二、PETS-3笔试或学校认可的其他外语考试,成绩需在考籍至申请学位前取得。
- 毕业论文:需8000字以上,查重率≤25%,格式差错率≤0.1%,且答辩合格。
- 禁止情形:学术不端、触犯刑法或超期申请者将被取消资格。
提示:建议提前规划外语考试并严格把控论文质量,确保材料真实合规,以顺利完成学位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