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9号令驾照降级增驾新规明确规定了大型车辆驾驶证的降级条件与增驾要求,核心包括三种降级情形(死亡事故同等责任、记满12分、连续三个周期未审验)和逐级降级规则,增驾需满足无记满12分记录且无死亡事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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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级条件:持有A/B类驾驶证的驾驶人,若发生死亡事故负同等以上责任、一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或连续三个周期未审验,将被注销最高准驾车型,30日内需办理降级换证。降级为逐级处理,如A1A2驾驶证首次仅注销A1,最低降至C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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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驾限制:降级后申请恢复原准驾车型,需当前及前一记分周期均无记满12分记录,且未发生死亡事故同等责任。例如酒驾降级后需两个周期无满分记录方可增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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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形:实习期内记满12分将注销实习车型,若涉及最高准驾车型则同步降级;139号令实施前的记分和事故不溯及既往。
提示:驾驶人需定期审验、避免严重违章,降级后及时完成换证流程,增驾前核查记分和事故记录是否符合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