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最新政策,企业录用退役军人的补贴政策主要包括税收优惠、就业补贴及创业支持三类,具体如下:
一、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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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减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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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持《退出现役证书》),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企业,可按实际人数定额扣减增值税、附加税及企业所得税,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地方可上浮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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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招用退役军人或脱贫地区贫困户,退税补贴额度翻倍(退役军人每人每年18000元,贫困户每人每年12000元),最长补贴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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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专项优惠
- 个体工商户或小微企业招用退役军人,可享受**贴息(最高3万元)及3年内免征营业税、增值税等。
二、就业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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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吸纳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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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等部分地区对2023年后吸纳退役军人就业的企业,每招聘1人给予1000元一次性补贴(不可重复享受其他困难人员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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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地区可能提供更高金额(如1万元/人),需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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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就业补贴
- 吸纳退役1年内且就业满1年的退役军人,每吸纳1人给予2000元补贴。
三、创业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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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贴息
- 军创企业(退役军人控股或担任负责人)可申请**贴息,最高3万元,利率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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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创业补贴
- 部分地区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经营的退役军人给予5000-1万元补贴,需满足注册时间、经营时长等条件。
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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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时效性 :不同地区实施细则存在差异,建议咨询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或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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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加享受限制 :部分补贴不可叠加(如长沙1000元补贴不可与其他困难人员补贴重复)。
以上政策综合了全国性及地方性最新规定,重点突出税收减免和就业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