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日起,全国实施《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新规定,主要变化如下:
一、扣分标准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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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违章扣分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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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按规定安装号牌:12分→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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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驾车型不符:12分→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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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不戴头盔:2分→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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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超载车辆/酒后驾驶:最高扣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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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严重违章加重处罚
- 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扣9分(原12分)
二、增驾考试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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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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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C1、E照→D照:仅需考科目二和科目三,取消科目一、科目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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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C6房车驾照:通过桩考、曲线行驶、直角转弯3项测试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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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实习期限制
- 增驾后可直接上路,无需实习期
三、考试流程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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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二合并与内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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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科目二与科目三合并为新科目二,增加变道、过街、夜间驾驶等13项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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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挡科目二取消“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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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三新增夜间测试
- 要求白天和夜间驾驶测试,模拟真实场景
四、异地考试与业务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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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考试次数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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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考可变更考试地点最多3次,大中型客货车推进全国一证通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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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业务(如补换证)可通过交管12123 APP异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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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驾照全面实施
- 支持手机出示电子驾照,实体驾照需妥善保管
五、年龄限制放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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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C2车型
- 18周岁即可申请,取消此前18-70周岁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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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
- 18-70周岁可考,大中型客货车需22-63周岁
六、其他重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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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处罚加重
- 代替他人考试将直接注销驾照,3年内禁止重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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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证过期处理
- 过期不足3年或注销未满2年,仅需重新考科目一即可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