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数优先,排名次之
中考录取原则主要基于 分数与排名 的综合考量,具体规则如下:
一、核心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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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优先
所有考生按 中考总分从高到低 进行排序,分数是首要录取依据。 例如,某考生分数高于该校录取分数线且未达到招生计划时,将优先被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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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次之
若考生分数未达到招生计划,录取将转向 投档位次 (即排序后的位置),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志愿。 例如,甲、乙考生分数相同,甲排名更靠前,则甲优先被录取。
二、特殊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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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相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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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考生分数相同, 先比较政策加分或专项计划 (如体育特长生、艺术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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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无政策加分,按 “同分比较原则” 录取,通常比较以下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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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与地理(合卷)分数高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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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科综合或文科综合分数高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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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科目或综合素质评价高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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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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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按分数将考生录入志愿排序最靠前且未录满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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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所有志愿均录满,则进入 统一录取 阶段,考生可联系补录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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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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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名范围 :排名通常按 全市(地级市)统一排序 ,而非县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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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区差异 :具体录取细则可能因省份、城市政策或学校类型(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存在差异,需以当地教育部门发布的政策为准。
中考录取以 分数为基础,排名作为补充 ,考生需关注本地招生政策及志愿填报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