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艺术类录取规则主要包含以下要点,综合了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的考量:
一、录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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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统考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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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文化控制线为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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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专科):文化控制线为普通类高职(专科)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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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考专业:文化成绩须达到普通类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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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考专业特殊要求
- 部分校考专业(如音乐、舞蹈、戏剧影视表演等)可能要求文化成绩达到本科专业控制线(如336分)或专业合格线(如180分)
二、录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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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行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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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后,结合专业志愿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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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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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类和绘画专业按综合分(专业成绩×50% + 文化成绩×50%)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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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平行志愿(含一档多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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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类和绘画专业按综合分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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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舞蹈学等专业按专业成绩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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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专业均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专业志愿遵循“先投第一志愿,缺额再投后续志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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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特殊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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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批次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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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本科、本科、提前高职(专科)、高职(专科)四个批次独立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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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可在合格考生中递补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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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考专业破格录取
- 具有突出才能的考生,经高校审核可破格录取,文化成绩要求另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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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省院校录取
- 未达校考分数线的考生可投档,但需符合该校专业组志愿要求
四、其他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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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成绩计算 :部分专业(如美术设计类)按专业成绩占75%、文化成绩占25%的比例折算为综合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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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填报建议 :考生需结合自身分数与专业梯度合理填报志愿,优先选择综合成绩优势较大的专业
以上规则综合了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的官方文件及高校具体实施办法,考生需以当年最新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