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
强制扣留驾驶证不等同于吊销驾驶证,两者在性质、后果和法律后果上有本质区别:
一、性质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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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留
属于行政强制措施,由交警在调查取证阶段采取,目的是暂时限制驾驶权以查清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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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
属于行政处罚,需经过法定程序认定严重违法行为后作出,直接剥夺驾驶资格。
二、法律依据与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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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留情形 :
- 累积记分达12分、酒驾/醉驾、驾驶拼装/报废车、重大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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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情形 :
- 饮酒或醉酒驾驶致重大交通事故且构成犯罪、严重超速、逃逸等。
三、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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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留后果 :
- 驾驶人需在规定期限内处理违法行为(如缴纳罚款、学习考试),符合条件的可恢复驾驶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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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后果 :
- 驾驶证被注销,需等待2年(酒驾/醉驾)或更长时间才能重新申请。
四、处罚时效与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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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留时效 :
- 通常为数天至数月,具体根据违法行为严重程度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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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销程序 :
- 需经法院判决或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吊销决定,程序更严格。
总结 :强制扣留驾驶证是交警为调查违法行为采取的临时措施,而吊销驾驶证是因严重违法而受到的永久性处罚。若因扣留未及时处理导致吊销,则属于后果加重,但两者本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