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去名字需根据变更方式准备不同材料,以下是主要分类及所需材料:
一、买卖/赠与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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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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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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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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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平面图、地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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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凭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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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证的买卖合同或赠与合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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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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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委托需公证委托书(境外人士或无国内身份证者需公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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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婚姻期间变更需通过买卖或赠与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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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夫妻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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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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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证(婚姻存续期间)或单身证明(非婚姻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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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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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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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需缴纳工本费,无需其他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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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继承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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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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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或法定继承证明(如亲属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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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公证的继承文件(部分地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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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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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涉及少量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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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析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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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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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分割协议及公证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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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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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测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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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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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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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材料需原件及复印件,部分需公证(如委托、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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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前建议咨询当地不动产登记中心确认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