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因连续多年审计失职被***重罚,累计罚没金额超3000万元,暴露其 财务审计程序漏洞、职业怀疑缺失等核心问题 ,最终导致业务停摆、资产无可执行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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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程序缺陷与虚假记载
瑞华所在康得新2015-2017年审计中,对出货单签字异常、客户签收人重复等明显舞弊迹象未保持职业怀疑,未追加审计程序。例如,2015年不同客户出货单签收人竟为同一人,但审计人员仅归因于“客户名称误打”,未核实真实性。类似问题在扬子新材、航天通信等项目中重复出现,涉及应收账款函证、采购流程测试等关键环节的疏漏。 -
处罚力度与行业影响
***对其连续违法行为采取“没收收入+罚款”双罚制,单次最高罚没1783万元(康得新案)。累计罚没金额叠加限制消费措施,直接导致瑞华所资产枯竭,2022年法院裁定其“无可执行财产”。其IPO项目被大规模中止,合作上市公司如ST新梅重组受阻,行业信誉彻底崩塌。 -
申辩理由与监管态度
瑞华所多次以“审计不涉及鉴定文件真伪”“已执行基本程序”等理由申辩,均被***驳回。监管明确强调:审计机构需对异常迹象主动核查,而非机械执行流程。2024年对扬子新材案的处罚中,即使涉事会计师辩称“已勤勉尽责”,仍因底稿缺失关键证据被处罚。
总结:瑞华案例警示审计机构需以实质风险为导向,而非依赖模板化程序。当前监管对财务造假“零容忍”,职业怀疑与证据链完整性将成为审计合规的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