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36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发生根本变化情形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 适用范围
- 控股股东变更后,36个月内发生的资产购买行为需满足特定条件,才可能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核心条件包括:购买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资产额或发行股份的比例达到或超过100%。
2. 重组构成条件
- 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 购买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 购买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前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
- 为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占上市公司首次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前一个交易日的股份比例达到100%以上。
- 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的其他情形。
3. 时间限制的例外
- 如果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发行条件,则不受上述36个月限制。
4. 其他注意事项
-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确保在最近3年内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或违法违规行为正被立案调查的情形,否则将影响重组的审批。
总结
控股股东变更后,36个月内发生的资产购买行为可能触发重大资产重组,需满足特定条件,并报经中国***核准。企业在制定重组计划时,应充分了解法规要求,避免因违规行为导致重组失败或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