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综合相关条例及管理办法,主要包含以下核心内容:
一、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家层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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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设施保护
明确禁止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占压、爆破、倾倒腐蚀性物质等危害安全的活动。
- 单位罚款5-10万元,个人罚款5000-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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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经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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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许可证擅自经营:责令停止,罚款5-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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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范围经营:罚款3-20万元,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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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责任与应急保障
- 县级以上政府需将燃气工作纳入发展规划,燃气经营者需制定安全保护方案并落实措施。
二、地方性管理办法(如福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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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职责
福建省住建厅负责全省燃气安全监督管理,协调相关部门联合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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瓶装燃气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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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充装许可证擅自充装:取缔非法充装,罚款10-5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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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网点挂靠经营:罚款1-10万元,吊销许可证,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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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相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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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管理 :气瓶充装单位需取得许可证,违规者没收设备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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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处理 :燃气安全事故需依法调查处理,明确责任主体。
以上法律法规共同构成城镇燃气安全监管体系,涵盖设施保护、经营规范、应急管理等多方面,旨在保障燃气供应安全与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