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必须携带以下物品: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计算器(部分科目允许)。这些是考试入场和答题的必备工具,缺一不可,否则可能影响正常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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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原件
考生需携带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或电子身份证通常无效。若身份证丢失,需提前联系当地考试中心办理临时证明。 -
准考证
考前务必打印纸质版准考证,电子版无效。建议多打印一份备用,并提前核对个人信息及考场地址。 -
黑色签字笔
主观题答题必须使用黑色签字笔(0.5mm为宜),避免使用可擦笔或蓝色墨水,以防扫描不清晰。 -
2B铅笔和橡皮
客观题填涂答题卡必须使用2B铅笔,确保填涂规范。橡皮用于修改,建议选择无包装的普通款式,避免被误判为作弊工具。 -
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计算器
仅《建设工程经济》等科目允许携带计算器,需为无声、无编程、无存储功能的普通型号,考场可能抽查是否符合要求。
温馨提示:除上述物品外,可携带透明文具袋、瓶装水(需撕标签),但手机、智能手表等电子设备必须关机存放。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避免因遗漏物品耽误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