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人口子女上学需满足居住证、实际居住证明等条件,具体政策由各省市制定,但国家保障其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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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政策依据
根据《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可在父母工作或居住地就近入学,地方政府需提供平等教育条件。需提供暂住证、身份证、户口本及居住地居委会证明,部分城市要求社保或劳动合同满半年。 -
入学申请流程
- 公办学校:家长需向街道办或乡镇政府提交暂住证、居住证明、务工证明等材料,审核通过后开具“借读证明”并联系学校。
- 民办学校:部分城市对居住证时长有要求(如3个月以上),保障型民办学校可直接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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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与材料要求
儿童须年满6周岁,生源紧张地区可能放宽至6岁3个月。需额外准备结婚证、计生证明(如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 -
特殊情况处理
户籍迁入者按学区优先入学;租房家庭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转学需根据学额情况协调,热门学校可能需服从调剂。
提示:政策细节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教育局或学校,确保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