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计算公式为: $$ \text{人均可支配收入} = \frac{\text{家庭总收入} - \text{所得税} - \text{社会保障支出} - \text{记账补贴}}{\text{常住人口数}} $$
具体计算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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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总收入构成
包含四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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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性收入 :劳动报酬、兼职收入等(如工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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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净收入 :家庭经营所得(如个体工商户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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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性收入 :租金、红利、股票收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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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性收入 :养老金、失业救济金、社会补贴等
注意:出售财物和借贷收入不计入家庭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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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除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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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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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障支出 :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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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账补贴 :如粮食补贴等专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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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统计
以家庭常住人口为分母,包括所有生活在一起的成员,无论是否有收入。
示例 :某家庭总收入为12万元,所得税2万元,社保支出1万元,记账补贴5000元,常住人口3人,则人均可支配收入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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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ac{120000 - 20000 - 10000 - 5000}{3} = 30166.67 \text{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