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资产”)既是央企,也是国企,具体说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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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属性
东方资产由财政部、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共同发起设立,属于中央金融企业,具有央企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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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属性
作为中央金融企业,东方资产自然属于国有企业范畴,其国有控股地位在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后仍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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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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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资产的前身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立于1999年,2016年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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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业务涉及资产管理、债转股、信托股权等,服务实体经济和金融风险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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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资产的双重属性(央企与国企)源于其成立背景和监管归属,两者在本质上是统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