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政策及综合信息,家庭月总收入(或人均收入)在以下标准内可认定为贫困大学生:
一、基本认定标准
-
家庭人均月收入
-
300元以下 :月均收入与家庭人均收入均低于300元,或家庭所在地为边远农村、父母无固定收入等特殊群体,可认定为贫困生。
-
200元以下 :月均收入与家庭人均收入均低于200元,且持有《特困证》等证明的少数民族、烈士子女、孤儿等特殊群体,可列为特困生。
-
二、收入参考标准
-
农村地区 :家庭年收入通常以3600元为基准线,月均收入约300元。
-
城市地区 :一线城市(如北京、上海)月薪5000元仍可能属于较低收入,三四线城市月薪10000元可能属于较高水平。
三、其他影响因素
-
生活成本 :高生活成本城市(如北上广深)需更高收入保障基本生活。
-
家庭支出 :重病、残疾等额外支出可能使高收入家庭仍属贫困。
四、注意事项
-
具体标准因学校、地区政策差异较大,建议以学校或当地教育局规定为准。
-
填报时需结合家庭实际情况,如持有低保证、残疾证等可申请更高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