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兵(现役士兵)军考加分政策主要依据个人荣誉、家庭背景及服役经历,最高可加30分。具体如下:
一、加分条件及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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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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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中央军委授予勋章、荣誉称号或战时一等功:+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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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立一等功或战时二等功:+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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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立二等功或战时三等功:+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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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表彰:+5分(仅限军官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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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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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为烈士:+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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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被中央军委授予荣誉称号:+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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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因公牺牲:+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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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在驻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特类岛屿服役满20年:+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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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役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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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驻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特类岛屿、海拔3000米以上地区、西藏地区服役满1年:+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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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续执行重大军事任务满2个月:+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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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分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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叠加原则 :同一考生符合多项条件时,按最高分值叠加(如父母为烈士且个人获二等功,可加5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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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截止 :需在当年5月31日前提交书面申请及证明材料
三、加分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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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计入总成绩(文化+军事+政策分),总成绩排名靠前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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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校考学中,政策加分最高可达30分,显著提升上岸概率
注意 :具体加分以最新政策文件为准,建议咨询部队或教育部门获取实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