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所需材料主要包括身份证明、起诉状、证据材料和其他辅助材料。这些材料是启动法律程序的基础,确保案件能够顺利进入司法流程。
-
身份证明
- 原告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或营业执照(法人或其他组织)等有效证件。
- 若委托他人代理,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
起诉状
- 需写明原被告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并由原告签名或盖章。
- 起诉状份数通常按被告人数+1份准备(如1个被告需2份)。
-
证据材料
- 包括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照片、鉴定报告等能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 证据需整理成清单,注明证明目的,并提交复印件(原件庭审时核对)。
-
其他材料
- 如涉及财产纠纷,需提交财产保全申请及相关担保材料。
- 特殊案件(如劳动争议)可能需前置程序证明(如仲裁裁决书)。
提前核对材料清单可避免因遗漏延误立案,建议咨询法院或律师以确保完整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