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刑侦大队领导结构及部分人员配置的整理,综合了不同地区公安机关的典型设置及领导案例:
一、刑侦大队核心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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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队长
负责刑警队的全面工作,包括案件侦破、人员管理、资源调配等。
- 例如:邱子勤(西安市阎良区公安机关刑侦大队大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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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导员
主要负责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大队长进行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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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大队长
协助大队长工作,通常分管刑侦业务的某一方面(如侦破、教导等)。
- 例如:李正好(临高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二、中层管理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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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队队长
负责具体中队的案件侦破、人员管理及业务执行。
- 例如:刘雷(临高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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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中队长
协助中队队长工作,可能主管特定领域(如技术侦查、特警等)。
三、其他相关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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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局长 :部分公安机关的刑侦工作由副局长分管,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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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勇军(某县公安局副局长,分管刑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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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国鹏(某县公安局副局长,分管刑侦、经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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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委员 :在县级公安机关中,刑侦大队领导可能由党委委员兼任,例如:
- 刘小刚(某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分管刑侦大队)
四、典型领导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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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子勤 :通过“以打促防”策略,将街面案件发案率大幅下降,并实现临高县多年无命案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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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良俊 :担任大队长后,通过强化情报研判和联防联控,提升破案效率。
说明
不同地区的公安机关在职务设置上可能存在差异,例如有的将教导员、副大队长等岗位合并,或设置更多专业技术职称(如指导员、副指导员)。上述结构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部门编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