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大队处理违章并非必须本人前往,但非本人处理存在诸多限制条件,具体如下。
- 现场处罚必须本人到场:若车辆因违章被现场查扣,或收到《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需处理时,当事人必须携带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原件及车辆保险单(如有)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办。若车辆未悬挂号牌,还需提供合格证及购车发票,证件不全或本人缺席将无法处理。
- 非现场处罚可线上办理:通过自助缴费机或“交管12123”APP处理非现场违章时,仅限车主本人操作,或已提前在APP完成备案的非车主驾驶人处理备案后的简易程序违章。若未备案他人驾驶产生的违章,必须到线下窗口由实际驾驶人处理,并接受人脸识别验证。例如,广东汕头等地已暂停自助终端机服务,需通过指定窗口或APP办理。
- 线下窗口办理的严格限制:线下窗口处理非现场违章时,非车主本人需同时携带身份证、驾驶证及行驶证原件。部分地区的自助缴费机要求“三证合一”(行驶证车主、驾驶证及身份证均为同一人),否则无法操作,需转至窗口处理或提前备案。例如,鄂尔多斯已启用人脸识别系统,未备案或非实际驾驶人无法通过自助设备办理。
- 备案流程需提前完成:非车主若需通过APP处理违章,必须先备案车辆。备案方式包括扫码或短信验证,审核通过后仅可处理简易程序违章。若未备案或备案前发生的违章,仍需本人到窗口处理。
总结:处理交通违章时,本人到场是最稳妥的方式,非本人处理需满足备案条件或满足线下窗口的严格材料要求。建议车主提前完成备案以简化后续流程,同时关注当地政策差异(如是否支持线上处理或设备服务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