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规定,第二课堂学分不足的补救措施需分阶段进行,具体如下:
一、学分补修时间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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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学年补修
若未在第三学年结束前修满2分(含必修类别:思想成长0.1分、创新创业0.1分、社会实践0.5分、志愿服务1分),需在第三学年第二学期期末提交补修申请,经学院团委和校团委复核通过后,可在第四学年完成补修。
二、学分获取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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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活动与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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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学术报告(如“砚园大讲堂”)、创新创业项目等,这些活动通常被计为必修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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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暑期学校、实习、学生组织活动等获取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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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支持
生病或残疾等特殊群体可申请特殊学分,学校将提供相应支持。
三、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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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规划 :第二课堂学分需在大三前完成,建议提前咨询辅导员制定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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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认定规则 :部分活动(如毕业生专项课程)可能不计入大四学分认定,需关注学校最新政策。
四、其他补救措施(适用于非第二课堂学分)
若涉及其他课程学分不足,可考虑重修、补考、申请双学位或辅修等,但需以学校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