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水务局的执法名单包含市水务局及其委托组织,均具备法定执法权,主要涉及河道管理、水资源保护等领域,执法依据明确且流程严谨,旨在强化监管与优化营商环境。
大连市水务局的执法主体分为两大类:其一为大连市水务局,作为职权执法单位,负责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核心法规,涵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八大职权类别,覆盖水资源管理全链条;其二是大连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通过委托执法方式开展行政许可与行政检查,依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等法规实施具体操作。
执法名单涵盖多部门协作与案件处理流程。以2023年非法采砂案例为例,瓦房店市水务局联合公安机关快速侦办,从现场取证到案件讨论均严格遵循《水行政处罚实施办法》,最终对当事人陆某作出罚款3000元的处罚。此类案件中,执法主体通过联合巡查、影像记录、法定告知等程序确保公正透明,并通过案例公示形成警示效应,同时配合包容审慎执法政策,推动企业守法经营。
执法名单的公布与案例剖析体现三大价值:明确权责边界以提升执法公信力、通过典型案例震慑违法行为、结合柔性执法优化营商环境。公众可通过官网专栏查阅最新案例,增强法律认知,企业则需以此为鉴,避免因疏忽陷入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