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最早由1980年《婚姻法》确立,并沿用至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这一规定综合考虑了人口政策、生理成熟度与社会责任,且少数民族地区可依法制定变通标准。
1980年修订的《婚姻法》首次将法定婚龄调整为男22周岁、女20周岁,取代了1950年《婚姻法》中男20岁、女18岁的标准。2001年《婚姻法》修订时未调整婚龄,2021年《民法典》延续了这一规定,但删除了“晚婚晚育应予鼓励”的表述。
法定婚龄的设定基于双重考量:一是自然属性,确保身体与心理发育成熟;二是社会属性,平衡人口发展与家庭责任。历史上,我国婚龄历经多次调整——唐代为男15岁、女13岁,明清时期为男16岁、女14岁,1950年新中国首部《婚姻法》设定男20岁、女18岁。
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可依法降低婚龄,如西藏规定男20岁、女18岁。需注意婚龄按周岁计算,生日当天即视为达标。个别地区曾违规强制晚婚年龄(如男25岁、女23岁),属于违法行为。
法定婚龄是最低结婚门槛,非强制结婚年龄。青年应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根据自身情况理性规划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