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岁以上改名字需本人向户籍地派出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经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关键点包括:需符合法定改名理由(如姓名违背公序良俗、含冷僻字等)、材料齐全(个人申请书、身份证明等)、无法律限制情形(如刑事处罚未执行完毕)。
-
申请条件:十六岁以上公民可自主申请改名,但需满足以下情形之一:姓名含冷僻字或易引发误解、因父母离异/再婚需变更姓氏、宗教名改世俗名等。若涉及单位或学校,需额外提供人事/学籍部门同意证明。
-
必备材料:
- 本人填写《变更更正户口项目申请表》;
- 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 改名理由的证明材料(如学校/单位同名证明、生僻字字典截图等);
- 机关或在校生需提交单位/学校批准文件。
-
限制情形:以下情况不予受理:
- 涉嫌刑事犯罪或民事案件未结;
- 姓名变更违反公序良俗(如含敏感词汇);
- 短期内多次申请或理由不充分。
-
办理流程:
- 向户籍地派出所提交申请,部分需报县级公安机关审批;
- 审核通过后,3-20个工作日内办结(各地时限不同);
- 领取新户口簿并更新身份证、银行卡等相关证件。
提示:改名后需同步更新社保、学历证书等档案,流程繁琐,建议慎重决定。若材料不全或理由不充分,可提前咨询当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