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标准是指为完成一定计量单位的市政工程项目所规定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以及相关费用标准。它是编制市政工程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投标报价和结算审核的重要依据。
1. 人工消耗量标准
人工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人工工日数量来确定的。它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和人工幅度差。基本用工是指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技术工种用工;辅助用工是指配合技术工种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普工用工;人工幅度差是指因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停歇时间、施工机械在单位工程之间转移及临时水电线路移动等所消耗的时间。
2. 材料消耗量标准
材料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材料数量来确定的。它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周转性材料。主要材料是指直接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辅助材料是指配合主要材料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材料;周转性材料是指多次使用、分次摊销的材料。
3. 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
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根据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机械台班数量来确定的。它包括基本台班和机械幅度差。基本台班是指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所必须消耗的机械台班;机械幅度差是指因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停歇时间、施工机械在单位工程之间转移及临时水电线路移动等所消耗的时间。
4. 费用标准
费用标准包括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等。直接费是指直接用于工程施工的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等;间接费是指施工企业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企业管理费和规费等;利润是指施工企业完成所承包工程获得的盈利;税金是指国家规定的应计入工程造价的税金,包括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总结
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标准是编制市政工程造价文件的基础,对于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应用中,应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各项消耗量和费用标准,确保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和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