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可以同时开设两家诊所,但需满足医疗资质、执业注册、合规经营等核心条件。关键点包括:执业医师需完成多点执业备案、符合区域卫生规划要求、确保诊疗质量同质化管理。以下是具体要点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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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合规性
根据现行规定,医师通过多点执业备案后可在多个医疗机构行医,但需向原注册部门和新增执业机构所在地卫健部门报备。若作为诊所法人,需确保每家诊所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数量、距离的限制。 -
资质与责任
- 若本人担任两家诊所的法定负责人,需具备中级以上职称并满5年执业经历(部分地区要求)。
- 需保证每家诊所至少有1名注册医师常驻,本人实际执业时间需合理分配,避免“挂证”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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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管理要求
- 财务、病历、药品需独立管理,不得共用处方签或医保账户。
- 若涉及连锁经营,需明确股权结构,避免因关联交易引发监管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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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限制
部分城市对同一法人开设诊所的间距或行政区划有要求(如不得在同街道开设),需提前查询《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开设两家诊所可行,但需兼顾政策红线与医疗质量。建议优先完成多点执业备案,并咨询属地卫健部门细化规则,避免因布局密集或资质不符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