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1992年全国本科录取率约为20%。具体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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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率数据
全国303万考生中,录取本科、大专、中专生共75万人,综合录取率为25%。其中本科录取人数约60万(不同来源略有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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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形式与科目
采用3+2+1考试模式,语文、数学、英语为公共科目(各150分),理科含物理、化学、生物(各100分),文科含历史、政治、地理(各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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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结构
重点本科仅占0.7%,大部分为普通本科和大专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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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对比
与1977年恢复高考时不足5%的录取率相比,1992年显著提升。
注 :不同来源对“本科”定义略有差异(如是否包含大专),但综合权威数据,20%的录取率是主流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