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新政策,南昌市最低工资标准如下:
一、现行最低工资标准(2024年4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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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区域 :2000元/月(东湖区、西湖区等7个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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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区域 :1870元/月(新建区、南昌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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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区域 :1740元/月(进贤县、安义县等)
二、非全日制用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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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类区域 :20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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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类区域 :18.7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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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区域 :17.4元/小时
三、法律依据
最低工资标准由省、市、县三级政府规定,需报国务院备案。南昌市自2018年起执行现行标准,2024年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了调整。
四、适用区域划分依据
主要参考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等因素,确保收入分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