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大专档案的存放地点需根据个人情况选择,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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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托管(优先选择)
若工作单位具有档案管理权限,可直接将档案转递至单位人事部门或人力资源机构,由单位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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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人才市场/人社局
若单位无管理权,可委托户籍地的人才市场或人社局进行集体存档,或办理个人委托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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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档案馆(仅限统招学历)
若自考前有统招学历,学籍档案可短期托管至原就读学校档案馆或教务处,但自考档案本身需按规定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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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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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等特殊职业可能需将档案存至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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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不可自行保管,否则视为“死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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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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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需密封保存,不得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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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存档时需提供统招学历档案(如高中/中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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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自考学历报考研究生时,院校通常不接受自考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