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高考并非所有科目都采用赋分制,仅限选考科目中的特定科目实施。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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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分制适用科目
在新高考“3+1+2”或“3+3”模式中, 政治、地理、化学、生物 四门选考科目采用等级赋分制。这些科目通过考生在全省的排名划分等级(A、B、C、D、E),再按比例转换为赋分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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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科(语数外)采用原始分
语文、数学、外语三门主科以原始成绩直接计入总成绩,不参与赋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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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分制的核心目的
通过“排名决定分数”而非“分数决定排名”,消除不同科目试卷难度差异带来的不公平,确保选考科目成绩的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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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分规则与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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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划分 :原始分从高到低排序,按比例划分A(17%)、B(33%)、C(33%)、D(15%)、E(2%)五个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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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数区间 :A等级17-10分,B等级10-9分,以此类推,赋分后满分100分,起点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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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 :新高考中,仅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四门选考科目采用赋分制,主科(语数外)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