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的转递方式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主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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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个人携带转递
根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党政军公、国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的档案转递必须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特快专递等官方渠道,严禁个人自带档案。此类人员若违规携带,档案可能被退回或造成损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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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自行携带的情况
仅在新单位明确同意且密封完好的前提下,部分单位(如北京部分人才中心)允许个人携带档案转递。但需承担档案在转递期间可能出现的任何责任,且若无法妥投,档案将原路返回。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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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遵循官方规定,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或专人送取转递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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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单位明确要求自行携带,确保密封完好并提前沟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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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或毕业生转档时,以学校或单位通知为准,避免因操作不当影响后续就业或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