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考通常包括以下类别及其考试科目:
音乐类
音乐表演(声乐方向) :考试科目包括乐理、听写、视唱、声乐 4 个科目,每科目按照满分 100 分评分,总成绩 = 乐理 ×15% + 听写 ×30% + 视唱 ×15% + 声乐 ×240%,总分满分为 300 分 。
音乐表演(器乐方向) :考试科目为乐理、听写、视唱、器乐,每科目满分 100 分,总成绩计算方式与声乐方向相同 。
音乐教育 :考试科目有乐理、听写、视唱、器乐、声乐 5 个科目,每科目满分 100 分,器乐、声乐分主、副项,成绩高者默认为主项,成绩低者默认为副项,总成绩 = 乐理 ×15% + 听写 ×30% + 视唱 ×15% + 主项 ×165% + 副项 ×75%,总分满分为 300 分 。
舞蹈类
考试科目包括舞蹈基本功、舞蹈表演、舞蹈即兴,每科目满分 100 分,总分 300 分。舞蹈类分为中国舞、芭蕾舞、国际标准舞、现代舞、流行舞,考生任选一种报考,参加舞蹈表演科目考试时,考生的自备剧目(或组合)应与报名时所选的舞种方向一致 。
表(导)演类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考试科目有文学作品朗诵、自选曲目演唱、形体技能展现、命题即兴表演 4 个科目,每科目按照满分 100 分评分,总成绩 = 文学作品朗诵 + 自选曲目演唱 ×50% + 形体技能展现 ×50% + 命题即兴表演,总分为满分 300 分 。
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考试科目包括文学作品朗诵、命题即兴表演、叙事性作品写作 3 个科目,每科目按照满分 100 分评分,总成绩 = 文学作品朗诵 ×50% + 命题即兴表演 ×50% + 叙事性作品写作 ×200%,总分为满分 300 分 。
服装表演方向 :考试科目为形体形象观测、台步展示、才艺展示 3 个科目,每科目按照满分 100 分评分,总成绩 = 形体形象观测 ×150% + 台步展示 ×120% + 才艺展示 ×30%,总分为满分 300 分 。
播音与主持类
考试科目有作品朗读、新闻播报、话题评述 3 个科目,每科目按照满分 100 分评分,总分满分为 300 分 。
美术与设计类
考试科目包括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个科目,各科目均按照满分 100 分进行评分,总分为素描、色彩、速写(综合能力)三科得分之和,满分为 300 分 。
书法类
考试科目为书法临摹、书法创作,每科目满分 150 分,总分 300 分 。
戏曲类
戏曲类专业实行省际联考,考试内容、考试形式等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实施 。
不同省份、不同院校和专业的艺考内容和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考生需仔细查阅所在省份的教育考试院发布的艺考政策以及目标院校的招生简章,了解具体的考试科目、分值、形式和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