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政策允许一对夫妻生育三个子女(即“三孩”),但需注意“三胎”与“三孩”的法律区别——若前两胎均为单孩,第三胎合法;若二胎为双胞胎,则已满三孩,不可再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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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核心内容
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订,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明确一对夫妻可生育三个子女。各地配套措施差异较大,例如江苏对失业生育女性增发失业保险金,浙江龙游县对二孩/三孩家庭发放每年5000元/1万元补贴至孩子3岁。 -
经济激励与配套支持
- 现金补贴:云南二孩一次性奖2000元,三孩5000元;甘肃肃北县分三年发放二孩/三孩月度补贴(最高3300元/月)。
- 医疗与假期:黄冈报销辅助生殖费用(上限1万元),全国产假普遍延长至158天,男性陪产假增至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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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限制与法律责任
政策允许的是“三孩”而非“三胎”,若前两胎已生育三个子女(如二胎为双胞胎),则不符合再生育条件。超生仍需缴纳社会抚养费,具体标准由地方制定。
三孩政策为家庭提供更多生育选择,但需结合地方细则与自身情况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