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为吸引博士后人才,提供以下补贴政策:
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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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站补贴
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获得200万元建站补贴,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可获得60万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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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站人员补贴
在站博士后人员可享受24万元生活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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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站留厦补贴
出站博士后人员若选择留厦,可申请30万元安家补贴。
二、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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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厦门市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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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厦门市人社、组织等部门核准的入站条件。
三、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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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审核发放,每季度第一月完成上一季度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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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实施细则以厦门市人社局最新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