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就业补助资金社保补贴的人员范围如下,综合权威政策文件及最新规定:
一、核心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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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困难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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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4050”人员(女满40岁、男满50岁)、长期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人员、残疾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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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且年龄符合条件者、农村失地人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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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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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招用后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企业可享1年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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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校1年内未就业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费可享补贴,标准不超过实际缴费的2/3,期限最长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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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贴对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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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参保者不在补贴范围内,但破产企业职工转灵活就业可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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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经就业部门认定,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
三、补贴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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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超过3年(就业困难人员),距退休不足5年者可延长至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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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补贴最长不超过2年。
四、补贴标准
- 按实际缴费的2/3给予,例如养老保险补贴350-450元/月(低保人员),医疗保险补贴100元/月。
五、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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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在户籍地连续参保并足额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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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通过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职业介绍服务3次以上(部分地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