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基层就业补贴的申请条件根据地区政策有所不同,主要分为珠三角地区和粤东西北地区两类,具体如下:
一、珠三角地区(广州、佛山、惠州等)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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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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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毕业前时段不计为申领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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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就业,或到乡镇(街道)、村居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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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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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就业登记并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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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编内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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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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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包括普通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及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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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政府组织的服务基层项目(如“三支一扶”)也符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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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粤东西北地区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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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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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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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粤东西北地区各类用人单位就业(机关事业单位除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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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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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说明
- 高校毕业学年学生可参照本条件申领。
三、补贴标准与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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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 :每人3000元,一次性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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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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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季第1个月(1/4/7/10月)前向单位注册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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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月(2/5/8/11月)完成审核、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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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于12个工作日内拨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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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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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政策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各地官方公告为准,建议定期关注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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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需在同一家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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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地区对求职创业补贴有额外条件(如城乡困难家庭成员、残疾人、国家助学**人员等)。
如需进一步确认,可访问广东政务服务网或各地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