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平行志愿是高考录取过程中的二次填报机制,旨在为未被第一志愿录取的考生提供补充选择机会。具体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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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与触发条件
在每批次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若某高校招生计划未满额,省招办会公布剩余计划及院校名单,考生可在此阶段填报“征求平行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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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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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需填报3个院校志愿和1个是否服从其他院校志愿(服从/不服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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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由省招办统一组织,通常在原录取批次结束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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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档方式
按照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再次投档,即“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由计算机按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匹配考生与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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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批次
仅限第一批至第四批第一志愿未录满额的院校开放,专二批次不设此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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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与意义
通过增加考生选择,提高录取公平性,同时优化高校招生计划分配,减少资源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