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
江苏专转本征求志愿的填报规则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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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数量
征求志愿共设置 3个志愿 ,考生需在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征求计划表中选择可报院校及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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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愿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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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选择 :考生可选择不同院校,但需符合专业大类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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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限制 :每个志愿必须填报同一专业大类,但允许将同一院校的同一专业大类下的不同专业作为不同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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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报时间
征求志愿在平行志愿录取结束后开放填报,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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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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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检索志愿,一旦匹配成功即被投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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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8个平行志愿未录取,则进入征求志愿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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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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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需结合自身分数、专业偏好及院校梯度进行合理填报,建议保持志愿间一定梯度以提高录取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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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对院校或专业有明确倾向,可优先选择心仪院校,但需关注该校当年招生计划及录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