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对辞退员工的规定明确区分了合法与违法情形,核心在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同时规范企业行为,重点包括协商解除、过失性辞退、无过失性辞退及经济性裁员等情形,违法辞退需支付双倍赔偿金(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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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一致解除
用人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N)由双方协商确定,无最低限制。例如工作4年员工协商后可获赔5个月工资(N=4+额外协商)。 -
过失性辞退
员工严重违纪、失职或承担刑事责任时,单位可无条件解除合同且无需赔偿。但需提供书面证据(如违纪记录、判决书)。 -
无过失性辞退
适用于员工患病/不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需支付经济补偿金(N),每满1年赔1个月工资;若未提前30日通知,加付1个月工资(+1)。例如工作2年3个月未提前通知,需支付3.5个月工资(N=2.5+1)。 -
经济性裁员
因经营困难、技术革新等裁员时,需支付N并优先留用困难员工。裁员超20人或10%职工需提前说明。 -
违法辞退后果
无理由辞退(如孕期员工)需支付赔偿金(2N),即经济补偿金的双倍。
劳动者应了解自身权益,企业需依法操作,避免因程序或依据不足引发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