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试用期员工需遵循合法、专业、尊重的原则,核心话术应包含明确原因、法律依据、离职安排及善意建议。以下是具体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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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场表达遗憾与目的
以“尊敬的XX,感谢您试用期的付出”为开端,直接说明沟通目的:“经综合评估,您的表现未达到岗位要求,公司决定终止试用期劳动关系”。避免模糊表述,如“可能不适合”等含糊措辞。 -
具体说明不合格原因
列举可量化的考核结果或行为事实,例如:“您在【某项任务】中多次未按时交付”“考勤记录显示迟到早退达X次”。避免主观评价,如“态度不端正”,需结合岗位录用条件或合同条款。 -
强调法律与公司规定
引用《劳动合同法》第39条:“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可解除合同”,并说明“公司已提前三日通知,工资将依法结算”。若涉及培训或改进计划未达标,需同步提及。 -
明确离职流程与支持
告知交接期限(如“请在X日内完成工作移交”)、薪资结算时间及离职证明开具方式。补充支持性话语:“HR将协助您办理手续,如有疑问可随时沟通”。 -
表达尊重与职业建议
结尾传递善意:“希望您未来找到更匹配的发展机会,建议加强【某项技能】以提升竞争力”。避免虚假安慰,保持真诚。
总结:话术需平衡法律合规性与人性化沟通,全程保留书面记录。重点在于事实清晰、程序合法,减少双方争议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