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劳动法的最新修订,休假制度在产假延长、育儿假普及、病假待遇优化及法定节假日调整等方面进行了重要更新,旨在保障劳动者权益并适应社会发展需求。以下是具体规定的细化说明:
产假及育儿假调整
女性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从基础98天延长至最低128天(各省份可自行增加),配偶陪产假统一为15天。子女未满三周岁的夫妻每年可分别享受累计10天育儿假,期间工资按正常出勤计算,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抵扣或拒绝。
病假待遇优化
劳动者因病需停工治疗时,医疗期根据工作年限计算,最短3个月、最长24个月。医疗期内企业应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支付病假工资,且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若企业未按规定执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并申请赔偿。
法定节假日与带薪年假细化
全年法定节假日维持11天,但明确调休后的节假日上班需支付300%工资。带薪年假方面,工作满1年不满10年享5天,10-20年享10天,20年以上享15天。企业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休假的,应支付日工资300%的补偿金。
特殊情形休假补充
新增疫情隔离假,劳动者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无法工作时,企业应按正常劳动支付隔离期工资。婚假、丧假等则延续原有规定,但多地已试点将婚假延长至15-30天,需参照所在地具体政策执行。
劳动者需及时了解属地政策细则,通过书面申请、留存记录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企业应依法完善休假制度,避免劳动争议风险。政策调整体现了对劳动者健康权、休息权的优先保护,合理规划用工将成为企业合规管理的关键。